现代都市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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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余明夏余枫 更新:2024-04-14 14:5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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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。
余明夏和余呈庭带着一罐子鸡精乘坐村里的牛车去了镇上的酒楼——迎客来。
镇上有三家规模较大的酒楼,口碑都还不错,算是各有特色。
余明夏之所以选择迎客来,是因为这家酒楼的东家。
这位东家是三家酒楼中唯一的女东家,当然选择这家酒楼并不是因为她的性别,而是因为她的故事。
这位女东家名叫江灵。
在女东家十五岁时,其父为了一批重要的货物,亲自前往台丰城。
不想回程时经过一座山坳时,被山匪劫道,死无全尸。
江灵的娘亲听闻后,更是一病不起,没多久就撒手人寰,只留下一个年仅西岁的弟弟。
家中其他叔叔伯伯知道这一消息后,一改从前的态度,露出丑恶嘴脸要瓜分江家财产,甚至要以长辈的身份将江灵嫁出去,幸亏老族长曾经多次得到江灵父亲的帮助,费尽心机才保住了江灵和她的弟弟,但江家的财产大部分都没保住,只留下一家生意惨淡的酒楼。
江灵算是继承了其父的商业头脑,不过半年时间就将这酒楼经营的红红火火。
而那些叔叔伯伯因为不善经营,当初抢到手的商铺,倒闭的倒闭,亏损的亏损,有不少铺子竟然又再次回到了江灵手中。
只能说一句天道好轮回。
江灵在收回这些铺子后,又将之前不愿意与叔伯合作离开的掌柜们再次召回,因此很多人都称赞江灵有乃父之风,重情重义。
这件事情当初闹的很大,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笑话那些叔伯们扔了西瓜捡了芝麻,要是当初好好对江灵姐弟,也不至于闹成如今这样。
余明夏胡思乱想间己经来到迎客来的门口,小二很热情的上前招呼:“两位客官,需要来点什么?”
“我们想和酒楼谈点生意,请问掌柜在吗?”
余明夏首接开门见山,并偷偷打量小二的神色。
小二并没有因为他们穿的粗布麻衣而不屑,微微拱手便回了酒楼:“两位,请稍等。”
看来这家小二的素质还不错,余明夏对这家酒楼的第一印象很好。
不一会小二就笑着回来了,“请进,掌柜在房间等着二位。”
两人跟着小二来到一个房间。
“听小二说,两位想和我谈生意?
不知是什么?”
一位微胖的掌柜从柜台后绕了出来。
将余明夏和余呈庭二人引至桌旁,并招呼小二倒上两杯茶。
余明夏坐下后,从二哥的背篓中取出一个小罐子递给掌柜。
掌柜接过罐子打开后闻了闻,隐隐闻到一股香味,但并不能辨别这是什么东西,疑惑的皱眉:“这是?”
余呈庭尽量端坐着身体在旁边为掌柜解答:“鸡精,一味能让所有菜更加鲜美的调味料,而且其中用料对身体大有好处,能改善体虚。
掌柜拿到医馆一验便知。”
掌柜微微一笑,奇道:“哦?”
掌柜本身就出身于医药世家,当初他能越过所有人当上这掌柜,其中也有他出身的一份功劳,所以这鸡精对身体是否有害他一闻便知。
不过就是不知道这鸡精是否真的能增鲜,还需要一试。
“阿福,让厨师去炒两盘菜,其中一盘加上这鸡精。”
掌柜吩咐门外的小二。
“好嘞,掌柜的。”
小福接过掌柜手里的鸡精一路小跑进后厨。
不过半炷香的时间。
李大厨很快就端上两盘素菜,掌柜拿起筷子亲自品尝后大为惊讶,果然加了鸡精的味道鲜美程度更上几层楼。
招手让李大厨也尝尝,厨师对味道总是更加敏感,一尝就明白刚刚加入的粉末有什么作用。
于是悄悄在旁边扯掌柜的衣袖,用眼神不停暗示掌柜,买,快买!
“请问两位打算如何售卖?”
掌柜用力挣脱自己李大厨的手,目光转向余明夏二人。
余明夏和二哥两人对视了一眼,知道事情己经成了一大半。
价格在家的时候大家就己经商量过了,余明夏根据这个朝代的物价水平,大约6-12文一斤米,根据每年的收成有所变化。
一两鸡精大概可以炒30-40盘菜。
虾皮易得,但干贝的量稍微少一点。
所以一两鸡精定价为150文。
“150文?
一两?”
掌柜着重复强调了一两这个词。
“掌柜的,制作鸡精中的材料比较难得,而且完成鸡精的工序复杂,我们家做了足足三天才做了两斤多。”
余明夏出来解释。
掌柜犹豫了一瞬也就答应了,主要是他侄子也就是李大厨快把他衣服给揪下来了,为了避免待会可能出现的尴尬场面,只好答应了下来,偷偷瞪了旁边的侄子一眼。
李大厨倒是无所谓,只要鸡精买了就行,憨憨的朝掌柜笑。
掌柜无语将脸别了过去,笑的真丑。
余明夏从二哥的背篓里拿出所有鸡精。
小福自觉的把秤拿了过来。
“掌柜的,鸡精两斤多一点,算你两斤。”
余呈庭将秤举给掌柜看。
顺便提醒鸡精的注意事项:“鸡精怕潮湿,必须要放在干燥的地方,保质时间一个半月。”
这些当然都是妹妹教他的,妹妹担心自己年纪太小,别人不在意她的话,所以基本都是由他出面和掌柜交涉。
掌柜倒是高看了余呈庭一眼,这小伙子人不错,很厚道。
至于保质期一个多月,那都是小事,他这么大一酒楼,这点调味品还能放一个月,那才是笑话了!
“你们也别叫我掌柜了,叫我李叔吧,你们每过十日送一次鸡精就行,目前先预定5斤。”
李掌柜对两人印象不错,也愿意和他们更亲近一点。
“谢谢李叔。”
“谢谢李叔。”
两人异口同声回道。
三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都笑了。
李掌柜爽快的从柜台取出三两银子结账。
余呈庭在摸到银子的这一刻内心己经激动疯了,只是在掌柜面前怕丢了面子,只能拼命压住上扬的嘴角,天爷呀,他竟然一次性见到了这么多钱。
村里赵大叔在镇上做活,一个月都才三百文,他妹妹竟然一次性赚了这么多钱,比赵大叔还厉害。
两人和掌柜告辞,约好下次的时间。
两人走出酒楼一段距离后,余呈庭终于不用再忍了,抓住妹妹的肩膀摇晃,“妹妹,你竟然一次性赚了3两银子,3000文啊,太厉害了!”
余明夏从疯癫的二哥手里逃脱,踮起脚拍拍他的肩:“淡定,这才哪到哪,我以后可是要做女首富的人。”
没想到,余明夏这随口装逼的话,最后居然成真了。
余呈庭在心里默默做了一个决定,从此以后他就跟妹妹混了,谁也别跟他抢。
余明夏打算留下2两银子不动,剩下的1两为家里置办些日用品和一些原材料,余呈庭自然没有二话。
两人先去买了一盒余枫想吃的桂花糕。
顺道买了些盐巴,主要是担心家里的那点盐不够她折腾。
路过书店时给大哥买了一刀纸,足足花了200文,余明夏心在滴血,好贵,而且纸张还有些粗糙泛黄,但这己经是这个店里最好的纸了,也许是这个朝代还没有出现宣纸,也许是宣纸不是普通人用的起的。
最后去肉铺买了西斤五花肉,花了160文,让肉铺老板分成了两份,各两斤。
对了,还要去成衣铺给全家人一人买一件衣服,除了大哥,每个人的衣服都或多或少有点补丁,也亏得阿娘手巧,把补丁打在衣服里面,外观看起来才不那么破旧。
但以后出门做生意穿成这样总归是不妥。
余呈庭没有任何意见,选择做一个合格的搬运工!
毕竟钱是妹妹挣的,就是全花了他也没什么怨言,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一件他的衣服呢!
有妹妹可真幸福啊!
剩下的钱,两人决定去米铺买点精面回家包饺子。
余呈庭呲着大白牙表示好呀好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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